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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(2019年版)
时间:2020-3-24  作者:未知   来源:丁香园   阅读:   【
 
 

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(2019年版)

  推荐意见1: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预防

  (1)对于HBsAg阴性母亲的新生儿,在出生12 h内尽早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,在1月龄和6月龄时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(A1)。

  (2)对于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,在出生12 h内尽早注射100 IU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(HBIG),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,并在1月龄和6月龄时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。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,于接种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后1~2个月时进行HBsAg和抗-HBs检测。若HBsAg阴性、抗-HBs<10 mIU/mL,可按0、1和6个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针乙型肝炎疫苗;若HBsAg阳性,为免疫失败,应定期监测(A1)。

  (3)对于HBsAg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、低体质量儿,在出生12 h内尽早接种第1针乙型肝炎疫苗和HBIG;满1月龄后,再按0、1和6个月程序完成3针乙型肝炎疫苗免疫(A1)。

  (4)新生儿在出生12 h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和HBIG后,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(B1)。

  推荐意见2:对于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乙型肝炎疫苗免疫的儿童,应及时进行补种。第1针与第2针间隔时间应≥28 d,第2针与第3针间隔时间应≥60 d(A1)。

  推荐意见3:对于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的成人,应增加疫苗接种剂量(如60μg)和针次;对3针免疫程序无应答者,可再接种l针60 μg或3针20 μg乙型肝炎疫苗,并于第2次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l~2个月时检测血清抗-HBs,如仍无应答,可再接种1针6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(A1)。

  推荐意见4:意外暴露HBV者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

  (1)在伤口周围轻轻挤压,排出伤口中的血液,再对伤口用0.9%NaCl溶液冲洗,然后用消毒液处理(A1)。

  (2)应立即检测HBV DNA、HBsAg,3~6个月后复查(A1)。

  (3)如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,且已知抗-HBs阳性(抗-HBs≥10 mIU/mL)者,可不进行处理。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,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,但抗-HBs<10 mIU/mL或抗-HBs水平不详者,应立即注射HBIG 200~400 IU,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针乙型肝炎疫苗(20 μg),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(20 μg)(A1)。

  推荐意见5:鼓励在不涉及入托、入学和入职的健康体格检查中或就医时,进行HBsAg、抗-HBc和抗-HBs筛查;对高危人群、孕妇、接受抗肿瘤(化学治疗或放射治疗)或免疫抑制剂或直接抗HCV药物治疗者、HIV感染者,筛查HBsAg、抗-HBc和抗-HBs,对均阴性者,建议接种乙型肝炎疫苗(B1)。

  推荐意见6:血清HBV DNA阳性、ALT持续异常(>ULN)且排除其他原因所致者,建议行抗病毒治疗(B1)。

  推荐意见7:对于血清HBV DNA阳性的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和HBsAg阳性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,建议行抗病毒治疗(A1)。

  推荐意见8:血清HBV DNA阳性、ALT正常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抗病毒治疗。(1)肝活组织穿刺检查提示显著炎症和(或)纤维化[G≥2和(或)S≥2](A1)。(2)有乙型肝炎肝硬化或乙型肝炎肝癌家族史且年龄>30岁(B1)。(3) ALT 持续正常、年龄>30岁者,建议行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技术检查或肝组织学检查,发现存在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(A1)。(4) HBV相关肝外表现(如HBV相关性肾小球肾炎等)(B1)。

  推荐意见9:HBeAg阳性慢性感染者采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治疗。治疗1年若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、ALT复常和HBeAg血清学转换后,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(每隔6个月复查1次)仍保持不变,可考虑停药,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(A1)。

  推荐意见10:HBeAg阳性CHB患者采用PegIFNα抗病毒治疗。治疗24周时,若HBV DNA下降< 2 lgIU/mL且HBsAg定量> 20 000 IU/mL,建议停用PegIFNα治疗,改为NAs治疗(A1)。有效患者治疗疗程为48周,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延长疗程,但不宜超过96周(B1)。

  推荐意见11:HBeAg阴性慢性感染者采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治疗,建议HBsAg消失且HBV DNA检测不到后停药随访(A1)。

  推荐意见12:HBeAg阴性CHB患者采用PegIFNα抗病毒治疗。治疗12周时,若HBV DNA下降<2 lg IU/mL,或HBsAg定量下降<1 lg IU/mL,建议停用PegIFNα治疗,改为NAs治疗(B1)。有效患者治疗疗程为48周,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延长疗程,但不宜超过96周(B1)。

  推荐意见13:对于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,推荐采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进行长期抗病毒治疗,或采用PeglFNα治疗,但需密切监测相关不良反应(A1)。

  推荐意见14:对于失代偿期乙型肝炎硬化患者,推荐采用恩替卡韦或TDF长期治疗,禁用IFN治疗(A1),若必要可以应用TAF治疗(C1)。

  荐意见15: CHB患者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治疗48周,若HBV DNA>2×103IU/mL,排除依从性和检测误差后,可调整NAs治疗(应用恩替卡韦者换用TDF或TAF,应用TDF或TAF者换用恩替卡韦,或两种药物联合使用)(C2)。也可以联合PegIFNα治疗(B1)。

  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治疗24周,若HBV DNA>2×103 IU/mL,排除依从性和检测误差后,建议调整NAs治疗(应用恩替卡韦者换用TDF或TAF,应用TDF或TAF者换用恩替卡韦,或两种药物联合使用)(C2) 。

  推荐意见16:所有接受化学治疗、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,起始治疗前都应常规筛查HBsAg、抗-HBc(A1)。对于HBsAg阳性者,在开始免疫抑制剂及化学治疗药物前1周或至少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(A1),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(B1)。对于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者,若使用B细胞单克隆抗体或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,建议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抗病毒治疗(B1)。

  推荐意见17:慢性HBV感染者准备近期妊娠,或妊娠期间有抗病毒指征时,在充分沟通并知情同意后,可以使用TDF治疗(B1)。

  推荐意见18: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,若使用TDF治疗,建议继续妊娠;若使用恩替卡韦,可不终止妊娠,建议换用TDF治疗(B1)。若应用IFN治疗,建议向孕妇和家属充分告知风险,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,若继续妊娠应换用TDF治疗(C2)。

  推荐意见19:妊娠中后期HBV DNA定量>2×105 IU/mL,在充分沟通并知情同意的基础上,可于妊娠第24~28周开始应用TDF或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疗(A1)。建议免疫耐受期孕妇于产后即刻或1~3个月停药。应用TDF治疗,母乳喂养不是禁忌证(C2)。停药后应至少每3个月检测肝生物化学和HBV DNA等指标,直至产后6个月,发生肝炎活动者应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(A2)。

  推荐意见20:对于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患儿,应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,但需考虑长期治疗的安全性及耐药性问题。1岁及以上儿童可考虑IFNα治疗,2岁及以上可选用恩替卡韦或TDF治疗,5岁及以上儿童可选用PegIFNα-2a,12岁及以上可选用TAF治疗(A1)。

  推荐意见21:慢性肾脏病患者、肾功能不全或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,推荐恩替卡韦或TAF作为一线抗HBV治疗药物,或可根据患者情况选用替比夫定进行抗病毒治疗,不建议应用ADV或TDF(B1)。对于存在肾脏损伤高危风险的CHB患者,应用任何NAs抗病毒过程中均需监测肾功能变化。已应用ADV或TDF的患者发生肾脏或骨骼疾病或存在高危风险时,建议改用恩替卡韦或TAF(B1)。

  推荐意见22:HCV和HBV合并感染者应用DAA治疗HCV时,若HBsAg阳性,需给予NAs治疗以预防HBV再激活,DAA治疗结束12周后,可考虑停止NAs治疗(B2);HBsAg阴性、抗-HBc阳性者应用DAA期间,需密切监测HBV DNA和HBsAg定量,如阳转,建议应用NAs治疗(B2)。

  推荐意见24:HBV相关急性、亚急性、慢加急性和慢性肝衰竭患者,若HBsAg阳性建议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抗病毒治疗(A1)。

  推荐意见25:HBV相关肝细胞癌患者,若HBsAg阳性,建议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进行抗病毒治疗(A1)。

  推荐意见26:因HBV相关感染进行肝移植患者,若HBsAg阳性,建议在肝移植前开始应用恩替卡韦、TDF或TAF进行抗病毒治疗(A1)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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